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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投诉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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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于 2022/07/07 15:18: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城融媒民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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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商丘市和永城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永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永城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四个一批”“三个环节”专项治理。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在市融媒体中心发布《关于受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的公告》。现将受理范围和方式公告如下:1. 简政放权不到位。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授权不到位,对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搞体外循环,不实行并联审批,重点项目绿色快速通道落实不到位的。2.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暗示推荐、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的。3. 制度落实有偏差。不落实首问负责制、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首办负责、限期办结、“只跑一次”等制度的。4. 缺少服务意识。不回应市场主体诉求,不主动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行政审批事项拖延办理甚至超期办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遭受损失或损害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的。1. 违规执法。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不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的;执法人员仅有一人的;执法人员未获得执法资格进行执法的;执法过程中未持证执法的;检查结束后,执法主体未向被检查对象作出书面决定或者结论的。2. 执法动机不纯。利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利用行政执法和公共管理等公权力“吃拿卡要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3. 滥用强制措施。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对市场主体滥用查封、扣押、冻结及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的。4. 不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不文明执法,言行粗暴的。5. 投诉处理不及时。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1. 缺乏依据乱作为。行政处罚措施下达缺少法律法规依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2. 不按程序办事。未按照程序审批而擅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采取行政处罚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3. 以罚谋私。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政处罚所得充当科室“小金库”的。3. 微信留言:关注微信公众号“永城融媒民生频道”,通过后台留言反映诉求。4. 来信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汉润大道东段(邮编476600)欢迎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做到问题线索必回应、必核查、查实必处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