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正式启用4处非现场执法点的公告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永城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正式启用4处非现场执法点的公告

转载 飘飘2022/09/20 15:33: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城融媒官V 作者: 145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助力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22年9月3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4处非现场执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点位置  

陈官庄乡帝子庙非现场执法点(311国道355公里750米)  

条河镇后堤湾非现场执法点(201省道0公里485米)  

条河镇鱼山非现场执法点(316省道0公里200米)  

酂阳镇常庄非现场执法点(317省道47公里405米)  


二、超限卸货场位置  

永城市陈官庄公路超限检测站(311国道356公里500米)  

永城市条河超限检测点(316省道4公里900米)  

永城市龙岗超限检测点(311国道410公里300米)  

永城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处理中心(343国道552公里350米)  


三、行政处罚机关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城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处理中心(343国道552公里350米)

联系电话:0370-6093363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系统采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望广大车主、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合法运输,规范装载。  

特此公告。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永城融媒(id:ycrmgv)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