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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3月13日至18日醉驾案件

转载 飘飘2023/03/22 08:56: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城交警 作者: 131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记者从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
以下为永城市3月13日至18日醉驾案例,以示警醒。

【熊某学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3日14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熊某学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蓝色摩托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城市西城区中山街西关小学门口时,与他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遂执勤民警将其带至永城市中心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熊某学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张某豪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3日21时2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张某豪饮酒后驾驶豫N175S8号小型轿车沿永城市马牧镇霍土楼村路段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即将其带至永城市西城区中心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豪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郝某伟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3日23时26分许,犯罪嫌疑人郝某伟饮酒后驾驶苏E1T8G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永城市东城区汉梁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汉梁东路时代城小区北门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即将其带至永城市东城区人民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商丘普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郝某伟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9.7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王某磊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4日15时8分许,群众报警称:在永城市蒋口镇张菜园东丁楼村路段王某磊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经现场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磊饮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遂执勤民警将其带至永城市人民医院蒋口分院抽取血样,后经商普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磊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3.9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刘某辉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4日21时23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辉饮酒后驾驶皖FB1L26号小型轿车在永城市陈集镇011乡道与陈集镇陈集街交叉口路段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即将其带至永城市中心医院陈集分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何某光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4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光饮酒后驾驶鄂A11NJ2号小型轿车沿永城市马牧镇郑店村小李楼路段由北向南方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即将其带至永城市西城区中心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李某培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5日7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培饮酒后驾驶豫NP453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NYC72重型罐式半挂车向后倒车时与他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遂执勤民警将李某培带至永城市东城区人民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培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8.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张某明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5日21时39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明饮酒后驾驶豫NRS922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永城市东城区金光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遂执勤民警将其带至永城市中心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张某明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梁某向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5日22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梁某向饮酒后驾驶豫NU258X小型轿车,沿永城市东城区明珠一巷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遂民警将其带至永城市人民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梁某向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3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杨某林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6日17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林饮酒后驾驶豫NV507F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牡丹路与欧亚路交叉口北50米处时,与他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遂执勤民警将其带至永城市中心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杨某林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0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陈某立涉嫌危险驾驶案】

2023年3月18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立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四轮拖拉机沿永城市芒山镇山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山城路与汉梁路交叉口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即将其带至永城市人民医院抽血取样,后经安徽至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立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 | 永城交警 永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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