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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近期将组织召开永城市调整居民供暖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会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8名,其中:
1.消费者代表10名;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共2名;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员5名。
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6名,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长期居住在我市城区;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客观真实提出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义务奉献精神和参会时间保障,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二)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产生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
(二)报名及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在全市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有意参会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消费者协会报名(地址:市场监管局618房间),由市消费者协会顺序选取或随机选取。
2.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代表:委托市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委托市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4.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人大、市政协及有关部门推荐。
5.新闻媒体由市委宣传部推荐。
联系人:市发改委胡彤彤、市消协秘书长李伟
联系电话:5221708、17503707188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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