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转载
于 2015/03/13 15:44: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城新闻网
作者:今日永城报
18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1
永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显示
永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长涛院长所作的《永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强化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平安、生态、幸福新永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