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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于 2022/04/24 09:07:3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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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城融媒官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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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刘某全、陈某中等人不听劝导,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永城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刘某全、陈某中等人处以行政处罚。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确佩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査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