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情况通报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永城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情况通报

转载 飘飘2022/04/24 09:07: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城融媒官V 作者: 6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4月22日,刘某全、陈某中等人不听劝导,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永城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刘某全、陈某中等人处以行政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确佩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査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来源:永城融媒(id:ycrmgv)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