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出租车发票印章有变属正规发票可放心使用
本报记者 刘 丹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现在出租车发票上的印章,有的是某某服务点,不是公司名称,这样的是正规发票吗?需要报销的能用吗?”1月29日,记者就此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
“这样的发票可以报销使用,是正规发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站站长朱从新说。这是因为出租汽车经营权重新配置之后,除便民出租车公司的170辆出租车以外,其他出租车都为个体经营,属于个体纳税人,他们在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在税务部门按照小额纳税人领取了出租汽车发票。
朱从新告诉记者,目前,出租汽车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还没有结束,盖有某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发票和某某服务点的出租车发票,都是正规发票,市民可放心使用。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也应索要发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为做好春运保障,我市对出租车全部更换了新座套,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文明服务培训,对车辆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要求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如果遇到拒载、乱收费、甩客、私自拼客、不打表,以及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故意绕道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370—5135971。